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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住房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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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四个基本方面。[8]

公积金制度

这个制度包括雇主与雇员共同缴付、对公积金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购房时除个人账户累积部分外还可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及公积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几个组成部分。

半市场化方式

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或提供土地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就是这种制度的体现。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房”,应当在档次、面积以及购房者收入水平上有一定。在完善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中,应当对每年住房开工面积中必须包括多大比例的经济适用房作出强制性规定。

非市场化

经济适用房毕竟还是让购房者去“买”。对连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的有些困难群体,可以建立贴息的制度。例如人均收入低于某一个水平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由补贴贷款利息。对于贴息也买不起的群众,可以由提供廉租房。

救济方式

最后还有少量特困群体,他们连廉租房的租金也付不起。这就需要有制度来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具体办法就是对特困家庭采取提供贴租的方式。

保障性住房能商品房买卖吗

保障性住房可以买卖,但须符合相应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中的住房资金是什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那么诉讼费减免缓诉讼费的条件是哪些呢?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等特困定期救助对象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司)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那么买房分期多少年最划算呢?

买房子贷款年限一般有5年、10年、15年、20年、30年,贷款的期限越短,贷款利息越少,越合算,但是要具体考虑个人还贷能力。如果贷款人的收入高、且稳定,能承担高额月供,那么,可以选择短期贷款;反之,还贷人收入低或不稳定,将贷款年限拉长能降低每月还款压力,但是总贷款利息会多很多。

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如下:

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6、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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