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执行工作规定

执行工作规定

来源:爱娱乐

法律分析:1.人民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

2.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其中复杂、疑难或被 执行人不在本辖区的案件,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

3.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办理,应由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并报经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三条 人民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

第四条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其中复杂、疑难或被 执行人不在本辖区的案件,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

第五条 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办理,应由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并报经院长批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vo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