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以及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概念和要件。如果发包方拖延或拒绝支付工程款,承办方有权发出催告,要求发包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发包方仍然拖欠工程款,承办方可以与发包方协商,将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但需注意工程是否适合折价或拍卖。如果协商无果,承办方还可以寻求的司法拍卖,并优先受偿折价或拍卖所得的价款。
法律分析
如果发包方拖延或拒绝支付工程款,承办方有权发出催告,要求发包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发包方仍然拖欠工程款,承办方可以与发包方协商,将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但需注意工程是否适合折价或拍卖。如果协商无果,承办方还可以寻求的司法拍卖,并优先受偿折价或拍卖所得的价款。
一、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优先受偿权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必要。只要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即自动产生。
其法律要件有: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
(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二、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概念是什么呢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一种权利。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其法律要件有: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但无需以建设工程竣工为条件。
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拓展延伸
工程款要不下来怎么去办理?
工程款要不下来的,施工单位可以向发包方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
如果发包方还拒绝支付的,施工单位可以向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等作出判决后按照的判决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或者施工方可以不出具律师函直接起诉。
如果判决后发包方还不支付的,施工方可以等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后申请强制执行。
施工方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然后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拖欠的工程款。
结语
在建筑工程中,承包方享有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这是根据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权利。如果发包方拖延或拒绝支付工程款,承办方有权发出催告,要求发包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发包方仍然拖欠工程款,承办方可以与发包方协商,将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但需注意工程是否适合折价或拍卖。如果协商无果,承办方还可以寻求的司法拍卖,并优先受偿折价或拍卖所得的价款。因此,承包方在遇到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时,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