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能在庭审中提出吗
管辖权异议不可以在庭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后会审核异议是否成立,然后做出裁定维持管辖或者变更管辖之后再决定开庭的日期和地点,而已经开庭审理的情况,就无法提出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规定,“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相互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确定管辖权的证据也是程序方面的证据,只有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证据才能明辩真伪,才能得到程序的公正,乃至实体的公正。
可以看到对于只可能在开庭之前由决定答辩日期提前答辩的时候可以提出,同时还需要注意如果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了那么在之后整个案件过程中将无法提出,所以在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前建议应该咨询一下相关律师帮忙审核是否成立, 该内容由 苑海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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