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在怀孕期间所产生的产检费用是由自己先自行垫付,保留好。等生完宝宝之后,就可以去办理产检费用报销了。每个地方的报销流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可以先打电话过去咨询。孕妇产检费用报销流程基本如下:(1)在当地的社保局领取申请产检费用报销的表格填写;(2)将填写好的报销表格拿到单位盖章审批下来了;(3)拿产检费用的(注意:必须是现金或者是刷卡,不能是使用社保卡)到当时产检的医院打印清单以及处方;(4)准备诊断证明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社保卡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费用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3种观点: 产检的费用可以报销,在生育保险里报销。因为,产检的费用可以在生育保险里面报销,但是前提是不要使用医保卡支付,如果用你的医保支付了,那么在生育保险里面就报不到了。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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