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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积金缴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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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单位账户已设立,尚未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新录用职工,尚未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方式

单位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

在线办理》》》》点击进入

申请材料

1、单位账户设立的同时,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清册》;

2、单位新录用职工,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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